各学院、中心:
为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,帮助青年教师专业发展,学校实施了青年教师导师制,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年资教师结对指导青年教师。为了加强这项工作,在强化校级督导的同时,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,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授课的督导评价。现将实施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院根据新教师名单(见附表),指定一名听课人,对该新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。听课人为学院领导、系负责人、学科带头人、院级督导。听课人如是导师,不听自己指导的新教师。
二、2024年春季学期,听课人听一次指定督导对象的课,并作出客观评价。评语重点写出该教师的优缺点,特别是存在的问题,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,旨在对新教师提高授课能力起到切实的帮助。
三、听课人在此项工作中的听课次数计入工作量。根据学校听课管理办法,分管教学领导、系负责人、学科带头人听课3次,其他学院领导听课2次。听课人在此项工作中的听课次数计入领导听课工作量。
四、此项工作中的督导成绩和评语仅用作青年教师培养,不用作青年教师年终绩效考核。评建办发布教学质量周报时,此项工作中的督导成绩不发布。评建办将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分两次将情况单独发送给各学院领导,供学院培养青年教师使用。
五、各学院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确定各新教师的听课人,并报送评建办。
六、听课人听课后,填写听课问卷星评价表。因与领导听课使用同一个问卷星账号,此项工作听课人在填写评语时,以“青年教师结对培养项目”开头,以示区分。
评建办
2024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