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分类评价提升工作方案》及相关通知要求,为分类推进各项指标落实,请各部门对照《上外贤达学院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及部门分工》(附件1),对比2022、2023年分值,制定各项短期指标推进计划,于12月29日(周五)前提交《分类评价短期指标双月报告表》(附件2),报告表需以三级指标为单位,一指标一反馈,发送至评建办邮箱:(pingjianban@xdsisu.edu.cn)
拟于2024年1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各部门需汇报相关指标推进情况及中长期规划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《上外贤达学院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及部门分工》
附件2:《短期指标双月报告表》
分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
202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