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部门:
根据《分类评价提升工作方案》及相关通知要求,为分类推进各项指标落实,请各部门对照《上外贤达学院高校分类评价指标及部门分工(2024版)》(附件1),于6月14日(周五)前提交《短期指标双月报告表》(附件2)、《中期(含中长期)指标半年报告表》(附件3)。请务必对照调整后的新指标体系反馈完成情况,报告表数据统计截至5月31日,需以三级指标为单位,一指标一反馈,各部门材料需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,发送至评建办邮箱(pingjianban@xdsisu.edu.cn)。
特此通知。
分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
2024年6月3日